201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果公布 含83項科研儀器項目
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,******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(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)共接收項目申請190840項,經(jīng)初步審查和復審后共受理187135項。依據(jù)《******自然科學基金條例》和******自然科學基金相關管理辦法,經(jīng)專***評審和委務會議審批,決定資助面上項目18136項、重點項目667項、重大項目2項、重點***際(地區(qū))合作研究項目107項、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7523項、***青年科學基金項目399項、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38項、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142項、地區(qū)科學基金項目3017項、部分聯(lián)合基金項目(NSAF聯(lián)合基金、天文聯(lián)合基金、民航聯(lián)合研究基金和鋼鐵聯(lián)合研究基金)151項、******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(自由申請)83項,合計40265項。其余項目正在評審過程中。
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及申請人可于8月17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(wǎng)絡信息系統(tǒng)(https://isisn.nsfc.gov.cn)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果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依托單位寄發(fā)紙質批準資助項目通知,并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(fā)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、不予資助通知及專***評審意見。
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,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,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。
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******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2017年度******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
復審工作注意事項
按照《******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復審管理辦法》,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(wǎng)站***頁“政策法規(guī)”-“******自然科學基金規(guī)章制度”-“監(jiān)督保障規(guī)章”欄目)的規(guī)定,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不服,可向******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。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提出復審申請
1.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2日開始,9月8日16時截止。
2.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(wǎng)絡信息系統(tǒng)(以下簡稱信息系統(tǒng),https://isisn.nsfc.gov.cn),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(以下簡稱復審申請表)并于9月8日16時前提交。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,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。
3.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1份復審申請表,確認紙質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容一致,并在紙質復審申請表上簽字。不予資助復審申請人應當將簽字后的紙質復審申請表于9月8日16時前當面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(以郵戳日期為準)相關科學部綜合處。
二、受理復審申請
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。具有《復審管理辦法》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。
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,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。
三、審查復審申請
1.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,審查依據(jù)是《復審管理辦法》、******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17年度******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。
2.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11月3日之前,將復審審查結果以公函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。
3.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(tǒng)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果。
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復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。